[宣判] ms883050 檢舉 lianpig5566 案

作者: skyjazz (史蓋爵士)   2025-06-27 13:15:45
【裁判日期】 民114.06.27
【裁判案由】 ms883050 檢舉 小組長 lianpig5566 案
【裁判全文】
使用者 ms883050 檢舉 小組長 lianpig5566 恣意增訂板規,增加不合理發文限制,
經審閱其文章、該板板規與站規,做出判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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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文
檢舉案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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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一、
依本群組檢舉案,文章代碼 #1eID5sIP 辦理;
本案應為 L_TaiwanPlaz 組務板檢舉案,
因案件發生看板由小組長代管,故屬小組長需迴避之檢舉案。
二、
判決說明:
1.
小組長為現任代理板主,自有看板文章管理權與制定板規權,
其為維持看板風氣與便於板務管理新增板規,
而新增之板規影響範圍亦為全看板所有使用者,
難以認定有箝制板友參與討論或針對單一使用者之處,並無不當,
檢舉案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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