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
goetze (異教神)
2016-12-14 12:21:06若依標題所述
一.小組長日後不依群組解釋執行,卻因無遭處份者申訴,其行為是否就地合法?
二.群組先依據"非遭處份者"提出之檢舉案提出解釋,後又表示此案"非遭處份者"
不得申訴,是否互相矛盾?
三.檢舉案在小組版既已成立並作出判決,檢舉人自為當事者,如何還受"非遭處份者"
資格限制?是否日後版主違規檢舉案檢舉人皆無法申訴?這是統一標準嗎?
四.版主檢舉案有其特殊性,版友見版主違規皆可檢舉,自無"遭受處份者",檢舉案之
檢舉人於檢舉案敗訴後卻無申訴權,豈合理呼?